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朋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已于6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和交易、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法治支撑,为执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以及引导社会公众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提供有力法律依据。
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味,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与尊重,也是对我们人类自身的警醒与保护。近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疫情都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而滥食野生动物是人类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径之一。北京通过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不仅明令禁止使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规定北京全域常年禁猎,而且在今后的生态建设中,要把野生动物纳入考量,着力营造适宜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环境,我们当宣传运用法治精神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善待野生动物,人人参与,一起保护动物朋友。
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缺乏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认识,把野生动物当作新奇美食,或出于猎奇或炫耀心理,迷信吃野味有强身健体作用。其实,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并没有预想的那么高,野生动物与家养动物营养成分是基本一样的,且吃野味带来疾症传染风险,一旦发生传染病,直接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安全。所以,追求刺激、滥食“野味”必须得到有效治理。北京《条例》就是治理这种不良风气,以法治手段彻底斩断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食用领域这一整套产业链。
保护和善待野生动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必须作出的现实选择。针对长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北京《条例》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规定北京全域全年禁猎,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动物栖息地环境,就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以法治方式方法让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深入人心。如:《条例》修改关于“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禁止狩猎”的有关内容,明确规定北京实行全域全年禁猎,还把保护野生动物拓展到了北京市重点保护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更从出售、购买、运输、寄递、生产经营、消费等多环节,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禁食制度体系,既是以法治之剑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更弘扬法治精神,对野生动物提供普遍保护,确保“物种保护的公平”。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北京《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活动。我们应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不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不参与、不组织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有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及时举报。同时,自觉远离野生动物,自觉爱护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繁殖地,知法守法,让野生动物和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