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假期 对女职工是喜是忧?
从2020年开始,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育儿假。
3月,河北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倡导以家庭维护的育儿模式,哺乳假可至婴儿一岁,待遇协商决定。
4月,山西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对计划生育内的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婴幼儿保教费。
5月,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产前检查费、生育费等均较之以前年度均有提高。
9月,湖北出台《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此方案提出实行育儿假,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满1岁。
等等等等……
国家出台这些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为了鼓励大家生育二胎,减轻负担。
可是事实上,这些政策的出台,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对女职工的歧视只会加重,无形中加深了企业的用工矛盾。
1、还没结婚还没生育的女性企业不敢用
2、有工作的女性因为备孕而没有升职加薪的机会
3、怀孕的女性面临被企业辞退的风险
4、刚刚生完小孩的女性,回不来以前的单位和岗位
女孩子刚毕业找工作就被企业顾虑还未结婚,可能面临结婚的婚假和生小孩的产假,所以不会被重用和培养。
满了30岁的女性可能已婚已育了,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车贷压得闯不过气来,对小孩白天接送晚上辅导,中间是不温不火的工作,该怎么办呢?
即将面临人生的35岁,35岁是人生的一个坎,如果30-35岁自己的事业还没有到达一个高度,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启事规定,招聘要求35岁以下。
所以国家出台这么多政策,希望可以真正的实惠到老百姓的头上,对于女性就业问题也能出台一系列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