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的老人 养老院是最好 有尊严的养老场所” 你怎么看?
我完全赞同这个观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认为,适合去养老院养老的部分老人,即“有的老人”,必须符合以下四条较严苛的条件:
1、身心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乐观合群,自愿去养老院养老。
身体不健康,甚至不能日常生活自理如穿衣、吃饭、上厕所,在养老院生活养老估计是没有尊严、快乐、幸福的,因为很难有一对一的专门生活护工,人工成本限制啊。
精神不健康,有较多负能量,甚至有精神方面疾病如老年痴呆等,也不适合去养老院养老。
身心不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只适合居家养老(也叫家庭养老,下同),由亲人照料,或找专门的护工。
有的老人身心健康,生活也能自理,但大半辈子生活在老家的农村乡下或多年生活在城镇/城市老住宅小区,生活习惯了,熟人也都在自家周围,他们中很多人也是不愿意去养老院养老的。
2、有每月支付养老院费用的能力。
包括自己有足够的退休工资,或儿女们愿意和出得起养老院费用。
3、儿女工作家庭都在外地,或者儿女虽然在本地但忙于工作或生意,或者和儿女一起日常生活相处不够自由、融洽、快乐。
有的老人儿女都在外地可能就主要是没条件没房子在本地居家养老了,或只身一人不愿居家养老,也不愿意随同儿女去外地居家养老。
有的老人儿女虽在本地,也有房子,但没太多时间陪伴,或相处时间长了觉得不够开心自由。
4、居住小区没有社区养老条件。
我老家在农村乡下,有位小学老师,退休后就和老伴一起去了镇上的养老院,每人每月费用2000元左右,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做生意,每次见到他,他都是乐哈哈的样子,很快乐、很健谈,给我留下较深印象。
所以说,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老人,适合去养老院养老,他们能得到尊严获得基本的生活照料和集体活动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