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关于开展试点“邮寄办”服务的公告
原标题:商丘关于开展试点“邮寄办”服务的公告
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试点“邮寄办”服务的公告
为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按照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求,有效新增不见面审批事项,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选取20家市直部门共计55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先行试点,试点开展“邮寄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邮寄办”的理念
针对不要求本人面签、仅需要审验申请材料以及相关原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群众自愿原则,特别是在群众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情况下,通过申请材料邮寄(群众自费)和办理结果邮寄(政府买单)的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跑动”,把“服务群众”真正体现、落实在每一项行动中、每一个细节处。
二、“邮寄办”的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按照办事指南相关内容,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填报具体内容,上传申请材料相关电子版以及图片,提交网上审核。
(二)网上审核: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或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完整性以及填报内容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确保申请人在邮寄材料前,所准备的材料齐全、填报规范,符合审批要求。
(三)材料邮寄:申请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邮寄地址,申请人自费对申请材料进行邮寄。
(四)业务流转: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原有出件窗口人员的基础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收发相关邮寄材料。对邮寄的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后,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综合窗口进行正常审批流程运转。
(五)结果邮寄:审批通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制作结果文书或证照(件),并将审批结果文书或证照(件)转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出件窗口,以免费邮寄的方式实现送达。
三、“邮寄办”的方法
办事企业和群众需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职能部门将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费对申请材料及需审验的原件进行邮寄(如网上审核不通过,出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职能部门将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确保申请人在邮寄材料前,所准备的材料齐全、填报规范,符合审批要求);审批结束后,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与之前邮寄的相关原件,以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邮寄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来源: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