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拒绝酒驾日|虽然喝了酒但又没开车 咋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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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某晚,林某开车载王某到石狮市某酒吧喝酒,二人小酌一番之后准备回家。正在考驾照的王某一时手痒要求由自己来开车,林某碍于情面同意了。
林某
你驾驶证还没考下来又喝了酒......
就开一小段没关系啦!
王某
林某
那、那好吧······
之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王某在途中被设卡临检的交警查获。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2.28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2020年6月,该案经石狮市检察院审查后,该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林某提起公诉。经石狮市法院判决,王某、林某均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林某
我又没开车,咋就犯罪了!
检察官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案中林某虽然没有直接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是案发当日与王某一起喝酒,明知王某饮酒和无证的事实,仍将车辆交由对方驾驶,有共同的犯意。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林某明知王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仍提供帮助,主观上有放任的故意,属于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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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不止像林某的“帮助型”这一种,以下几种情形也有可能让你变成“共犯”!
“教唆型”
明知驾驶员醉酒,仍教唆、胁迫或指示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劝酒型”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合驾型”
两人或多人均醉酒,共同分段驾驶的行为。
“雇佣型”
雇佣无相应资质的驾驶员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
文案 | 谢晓彬
编辑 | 刘荣斌
图片素材来源网络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石狮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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