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人选出合格总统?特朗普:200年制度岂是说废就废的
美国的诞生,其制度是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完美结晶。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制度无懈可击,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各个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产物。在此前两百多年的发展中,其内容和运行的方式都出现了太多变化。这使得选举人制度在两百多年的历史之中逐渐发展完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缺陷弊端。
美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一直追溯到1787年,美国颁布有史以来第一个宪法。在当时,制宪会议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如何选取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按照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理念,这个总统必须拥有独立性。并且也必须体现出分权制衡的思想核心。在结果上必须反映民意,但在过程上也要保证合理,以充分凸显美国共和制的理论优势和制度优势。
在当时,制宪会议推出了三种选举美国总统的解决办法
第一个是由弗吉尼亚代表团提出的,按照当时州议会选举州长,国会选举总统的办法。这是最常规同时最简单又是成本最低的选举总统的办法,但是这很快被否决,主要原因是这种方法选举出来的总统,其独立性受到立法机关影响,总统并不独立,也无法体现出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
第二个选举总统的办法是全民直选。但是很快全民普选的方式也被拒绝,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美国国土硕大。各个州相互独立,一些地区落后闭塞,即便每一个人都有能够选举自己心目中合格总统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他们对于自己所要选择的候选人知之甚少。
由于每一个州差异十分明显,不适合举行全国范围内的竞选和选举。同时也无法对每一个州的选举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很容易受到地方力量的操控。这就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暴乱性运动的可能,最终使民众对美国制度丧失信心。
第三种方案就是未来选举人团制度的前身,它的基本过程比较复杂。首先,总统选举人由各州通过议会指定的某种方式选举。参加选举的选举人不能够有任何政府公职,并且人数与国会两院议员人数相等。投票的结果直接送达国会,并且有副总统宣布其结果。选举人不能将两票同时选给本州内的正副总统候选人,获得多数的当总统,少数的为副总统。
如果没有一个人获得绝对多数选票,那么将在前五位总统候选人中按每州一票的方式选举。所以说,这种选举是第一个和第二个选举总统方式的折中妥协,也凸显了很多灵活性和制度创新,也弥补了各州之间的对立情绪和不信任感。也保证了大小州之间对于自身在联邦权力的种种不满。
美国选举总统的制度选举人团制度开始成型。此后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使得这一个制度最终稳定下来。
在制度运行的初期,正处于美国政党制度初步形成的时期。当时选举人选举总统,还有很强的独立自主性。在华盛顿总统不愿意连任第三届以后,美国的联邦党和反联邦党开始各自推出自己的候选人。
当时的党派和总统候选人的竞争十分激烈。选举人的票数相等最终不得不经历六天36次投票,才选定杰斐逊当总统。这一时期选举人团制度所体现的缺陷,可是不能够一次性或两次性决定总统候选人的最终任命。
从而陷入了35投票而无结果的现象。之后,美国对选举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每一个候选人投两票改成一票,实施单数值决定总统任命,而另一票则给副总统。可以说,这一改革对日后的选举人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第二个阶段有杰克逊当选总统以后。杰斐逊游说国会希望通过一项能够废除选举人团的宪法修正案,但遭到失败。但是,他重新说服了各种选举人的投票与选民投票相挂钩的原则。普通选民的投票对选举人票数产生了直接影响,从而也打上了尊重各州民意的标签。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初开始。佛罗里达首次进行了总统预选,其他州也随着效仿。预选制度并不是在20世纪才出现的,在早前曾遭到一些州府的抵制。并陷入低落,只有少数州一直推行预选制。当美国的社会民主进一步发展的时候,人们发现抵制预选制的往往是由党魁进行政治运作而操纵选举的整个过程。从而让美国民众十分反感,因此预选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州府接受,并且成为美国选举制度的常态化措施。
第四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大部分州府已经推行预选制。从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而总统提名的范围也前所未有的广泛。两党虽然依然保持着对美国政府选举的垄断,但是其他党派也参与到总统竞选。而这一时期的民众投票率也是美国历史上最高的。
这种初步完备的选举制度已获得了广大美国民众的支持和认可,并且直接影响着总统候选人以及其政党的竞选策略战略。可以说,美国人的选举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成型的。选举制度所必须遵守的核心便是美国宪法。同时,在遵守美国自由民主的核心理念之下两百年的实践逐步完善,而成为当下美国选举自身总统的唯一方式。
但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国家。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总统的权力以及总统选举自然也是如此的。虽然美国的制度保证了选举人不能成为公职人员也保证了美国的政治权力不被垄断。从而维护了美国制度的独立性,有稳定性。但是这在实行不久以后也造成了人们对于美国制度的失望。
选举人团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为的就是要防止任何组织和机构操纵选举,并且无视小州的合法诉求。同时也能够避免民众直接选举的盲目性与非理性。将民族因素与理性经营因素统统考虑在内而制定的相互妥协的选举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选举人制度可以完全代表美国民众的投票意识。其中既有技术性的操作是可以改变的,也有非技术性的操作是各个利益集团影响而在短期内很难改变的。
选举人制度弊端——非技术性操作而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现实
选举人团最直观的结果也就是周内选举的获胜者会得到这一个州所有的选举人票。这就很容易出现虽然一个总统候选人得到这一个州的选举人票,但是在民众普选过程当中,他的得票数不如竞争对手。在美国历史上,这种情况一共出现过五次。但这种不完美似乎并没有给美国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主张改革和反对变革的社会力量对美国现有的选举制度进行了长期的论争,依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当一个总统候选人后者一个州所有的选举人票的时候,并不意味着另一个竞争对手,他没有民众的投票率。但是选举人票决定一切,就意味着他的民众支持度成为了废票。这个废票可以达到49%。这一定程度上也违反了美国选票制度中规定的等值原则,当然这可以通过美国的选举人竞争制度加以解释。
但不论如何,这种选举人制度无法绝对保证民众投票的真实比例。而且选举人制度属于赢家通知。也给美国的两党垄断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一些小党主要是用来分散竞争对手的选票的不可能赢得总统职位,因此小党往往与自己理念比较符合的大党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也违反了政党政治公平竞争的规则。
如此的两党政治和选举人制度也导致和演变成为一种金钱买选票,已增加政治影响的金钱政治的产生。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竞争成本也逐年提升,从1860年的林肯到1960年的尼克松总统候选人的竞争成本提高了100倍,平均一年一倍。虽然美国早就已经立法禁止团体向候选人捐赠政治资金的限额。但是这也只能保证在程序上合法,而依然无法保证各种软性的支持。
选举人制度弊端——技术性的操作可以改变但是不见成效。
此外,最关键的是选民的投票方式和计票程序。美国是世界上民主选举参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一般只在50%左右徘徊。而能够前去投票站投票的美国民众在不同的州也有着不同的规定。并且,每当美国各州投票时,往往能够看到美国两百年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计票方式。
落后的依然有纸票和大铁箱。每一个州都不同的打孔卡,也有当下比较高科技的仪器扫描和电子屏幕选举。这些设施一般都是由各州承担。对于落后地区,往往只设有一个安保,而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去投票站的工作人员往往训练有素。一些地区的两个投票站所承载的基础选民数量是相同的,但是却因为各种技术的原因导致一个需要排队,一个不需要。
在这种并不统一的选举操作方面。每一次总统选举大约都会造成20万张选票作废。这种缺乏统一的计票程序和投票程序的现实也给美国选举人制度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当然,技术上的问题会随着未来美国联邦对于选举人制度的优化和改革而改变。但是,这往往又陷入了另一个更为漫长的司法裁决之中。
可以说,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分权制衡原则的产物,它是各个利益集团的妥协与协调,这个利益集团也包括普通民众。但是两百年的发展稳定独立,但也有很多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进行优化和改革的问题。在长期没有改革创新的基础之上,美国社会免除不了诸多的动荡和民众对于美国选举人制度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