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前吃的是牛肉?原来一直被蒙在鼓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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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作为经典的四大名著之一,通过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个好汉在梁山泊聚义的故事,梁山英雄好汉反抗欺压,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梁山好汉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气概了。特别是武松在打虎前这一段。
武松入到里面坐下,把哨棒倚了,叫道:“主人家,快把酒来吃。”只见店主人把三只碗,一双箸,一碟热菜,放在武松面前,满满筛一碗酒来。武松拿起碗一饮而尽,叫道:“这酒好生有气力!主人家,有饱肚的,买些吃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来吃酒。” ——第二十二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一段简短的文字,便能看出武松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万丈豪情,喝了数碗酒之后,店家又送来二斤牛肉。最终,武松吃了四斤熟牛肉,喝了十八碗酒。
十八碗酒、4斤熟牛肉,放到现在武松倒是可以做个“大胃王”博主了。
文学作品使用夸张的手法是司空见惯的,不然我们怎么能看的热血澎拜呢?要是说武松喝了三碗酒,吃了一斤肉,等他打虎的时候我们担心的就不是这场精彩的搏斗了,而是,武松饿了吗?
但是,这个地方有一个点可能是被我们经常忽略掉的,那就是“牛肉”。
可能大家觉得,牛肉没有什么问题啊,吃牛肉可以强骨健筋,让人充满力气,打虎的时候气势就出来了。但是《水浒传》的故事背景是宋代,在宋代吃牛肉就有问题了。
牛在历史上的地位可是非常高的,中国是传统的经济方式是小农经济,从农耕时代起,牛在农耕方面就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农耕是越来越重视的,甚至于各朝代对私自宰杀牛都有相应的处罚。
早在春秋时期,《礼记》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说法,诸侯都不能无故杀牛,别说是普通店家和百姓了。
因为《水浒传》是以宋代为背景的,这里我们重点关注一下宋朝对于宰杀牛的处罚。其实宋朝对对杀牛者的处罚更为严厉,杀牛的人要处徒刑两年,甚至要刺配充军,就算是要杀自己的马牛等,还要决脊杖十七,脊杖就是在背部施杖刑,十七下可不是好受的。
《宋刑统》规定:
今后应有盗官私马牛杂畜而杀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潜行屠杀者,请并为盗杀。如盗杀马牛,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如有盗割牛鼻,盗斫牛脚者,首处死,从减一等,创合可用者,并减一等。 故杀官私马牛者,请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杀自己马牛及故杀官私驼骡驴者,并决脊杖十七。
可以看出,在宋朝对于杀牛者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所以作为老百姓想随处吃到牛肉还是一件不太可能实现的事情的,更何况武松去到的这家店还是一个武松路过的景阳冈的一家小店呢?
但是为什么施耐庵在描写的时候还要写武松吃的是牛肉呢?这个的话主要就是作者自己的想法了,不过也有几种猜测。
一种被大家认可比较多的说法是,更是为了凸显英雄好汉们的反叛精神,黑暗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罪恶的统治阶级,正是因为朝廷禁止,所以英雄好汉们反其道而行之,从细节展现出反叛精神。
也有说法是,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文学家,《水浒传》也基本成书于那个时期,元朝是由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忽必烈所建立的,忽必烈是蒙古族人,对耕牛的重要性没有很强烈,所以对于吃牛肉并没有很严格的明令禁止,从元朝开始对吃牛肉的限制逐渐变得宽松,所以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写到的是牛肉。
结语
不管作者是出于什么想法,毕竟是文学作品,还是不能和现实一一去对应的,不然也就没有了文学特色,现在想来,如果当时武松到了店里说的是:“主人家,快把酒来吃,有饱肚的,买些吃酒”,酒家回答的是:“只有兔子肉”。这吃完兔子肉再去打虎气势都降了一半,毕竟,兔兔那么可爱,谁舍得吃兔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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