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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工作调研报告

2021-06-26 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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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房地产企业调研报告

几年来我市地房地产业发展得如火如荼,尤其河东新城的拉动影响,房价更始是一路上涨,尽管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仍然抑制不住房价的上扬,销售形势一片大好。然而,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报表严重亏损,这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形成巨大反差。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征收管理,辽阳市地税局稽查局近几年每年都安排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对稽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税务稽查的几点建议分析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建房之一:“以房换地”双方均未纳税

以房换地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具体形式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无偿转让建成后的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行为。因其前期投入少,对企业资金需求压力不大而被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采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所有人在房屋与土地互换过程中均没有进行货币结算,也不通过会计帐簿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只依据实际收取的“预收帐款”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形成偷逃税款。实际上,在房屋与土地互换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建成后的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土地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土地所有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此双方都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二)合作建房之二: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双方均未纳税

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若干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开发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土地所有权人。在这一经营过程中,双方没有货币结算,也因此忽略了税金问题。实际上开发公司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人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土地所有权人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这一经营过程中,合作双方均未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合作建房之三:按一定比例参与分配房屋,双方均未纳税

在合作建房中,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在此经营过程中,合作双方也未进行货币结算,在分得房屋后将房屋进行

销售而未按规定纳税。在此经营行为中,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首先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发生了“转让无形资产”行为,而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因此合作双方都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四)合作建房之四:按一定比例参与收入分配,取得利润未纳税

在合作建房中,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甲方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合营企业能够按照所取得的房屋销售收入缴纳营业税,而甲方在取得相应的利润或收入时未缴纳相应的税金。在这种经营行为中,甲方不属于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那么,甲方在取得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的收时,发生了“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

(五)“拆一还一”回迁户未依成本价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老城区或旧有居民点进行开发时,对原有住户普遍采用以建成后新房等面积换取需拆占原住户面积,对原住户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增加的面积依市场价或优惠价出售的方法(俗称“拆一还一,多增补价”)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原住户增加面积缴纳的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仍能依预收帐款计提营业税,而对“拆一还一”等面积的部分直接视为拆迁成本,而未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六)假代建、真开发:双方同时不缴纳税金

开发商以土地所有方的名义报建,所需资金由开发商“借给”对方使用,实质为对方

(七)有挂靠关系的房地产企业之间应缴未缴税费现象。包括被挂靠企业向挂靠方收取的代扣缴税费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等。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隐匿收入方面

1.企业“预收账款”不及时结转收入,造成少缴各项税金及附加。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将预收的定金长期挂账,不及时结转收入,认为只要不给购房人开具正式的发票,不将预收帐款结转到销售收入中就可以不缴纳营业税。致使“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滞后,通过推迟“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时间,有意识的延缓销售收入实现,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有的企业将预收房款记入“其他应付款”,从而隐瞒收入,部分企业将向业主收取的“代办费”、“手续费”、“车位费”等相关收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未缴纳相应税金。

3.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销售面积不属于企业纳税申报中必须填写的内容,但该数据却能直接及时反映出企业销售的进度,为初步估算销售收入实现的状况提供依据。所以企业有关人员有意识隐瞒、不肯如实提供实际销售面积,增加税务人员核算企业收入的难度。

4.以物易物隐匿收入。在大额费用支付中常用其开发的商品房抵顶其所欠施工款、材料款、广告费、职工福利等费用,而在商品房“销售收入”中却不记载,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5.将自行开发的房产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未按规定视同销售房地产,取得其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

(二)虚增成本方面

1.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销售成本的方法是以每平米的单位造价×销售面积的金额来结转成本。由于项目开发周期跨度一般在1年以上,企业开发项目中的单位项目较多,对口的施工单位、供料商多,项目开发早期财务不能及时的取得各项目的“工程结算单”,所以在会计核算单位造价时往往使用以预算造价计算单位成本的方法。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利用这一特点,自行加大早期单位平米的计划预算造价,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支付工程款、材料款未取得国家规定的发票,加大成本支出少缴税款。

3.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同时少缴或迟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4.企业管理人员的私家车,在企业列支并计提折旧,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

5.企业将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虚增当期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超标准列支费用

1.利息支出问题。(1)未在成本对象中分摊借款利息。由于房地产公司借入资金量大,利息支出较多。部分企业财务处理未将其予以资本化,而作为财务费用全部直接在税前扣除,影响了当期的税前利润,造成纳税滞后。(2)高利率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在企业内部进行集资,超国家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扣除费用;在支付给职工利息时,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2.销售费用列支问题(1)销售人员的人数以及提成工资未如实纳入企业正常人员工资管理,而是直接混入其他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人员的人员数量随意性大,工资支出较多,造成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算不准确。(2)虚增代理费用。由于对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税法尚无明确规定,各代理公司收取费标准不一致,一些房地产公司通过支付销售代理费的形式,将收入进行转移隐匿;或将一些“灰色”成本(如无票支出、非法支出)以代理费的形式支出、转帐,挤占税前利润。(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超支。超标准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混入“会议费”、“销售费用”等其他科目中,减少“业务招待费”等明细科目的账载金额。

(四)其它问题:

1.发票管理问题: 该行业大多数企业都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的行为。

2.印花税问题:少数企业存在合同及实收资本未贴印花问题。

3.不设置帐务,特别是挂靠企业。因为目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私营经济性质,有的根本没有设置帐务,也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在房屋销售(预售)时才临时安排开票的收款人员,致使税务机关无帐可查。或者虽设置了帐务,但不齐全,也不规范。有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设置了帐务,但科目不全,核算不准确,会计人员多是家庭成员,财务会计水平较低,基本上只将销售(预售)收入进行了核算,其余成本、费用帐大多没有进行核算,致使所得税检查无从入手。

4.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问题。

为了不缴或少缴土地增值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土地增值税。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全部成本和费用都放在清算税款的房地产扣除项目中,对于未销售完的房地产,不进行成本和费用的分摊;也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具有产权的会所、地下车位等的成本也在清算税款的项目中列支。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综合类房地产项目,如纳税人既开发普通住宅又开发底层商业用房的,在清算税款时不按项目细类分别核算,而是全部按照普通住宅对待,以偷逃土地增值税。

由于房地产开发财务核算的复杂性,加上房地产开发的时间跨度长,开发成本大,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列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有的企业对开发成本费用进行不同项目间的分开核算,有的企业甚至存在凭证造假现象。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的几点建议:

(一)在稽查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掌握

1.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稽查之前,应该充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其中主要包括:该企业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组织机构和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组织;以前年度接受审计和税务检查的情况;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限;企业销售成本的计算方法等。

2.要求企业提供一些与项目基本信息有关的证件资料 税务稽查前期工作中需要企业提供的政府部门的批件包括以下方面:⑴建委的立项批复⑵建设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合同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⑸土地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通过协议了解列支拆迁费和开发费的依据)⑹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委颁发的施工许可证⑺企业与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了解企业的建安工程支出⑻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确定开发成本的终止日)⑼房地产管理局测绘队颁发的测绘明细等登记表⑽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检查人员了解企业自用产权、移送产权、转让产权以及销售产权的依据⑾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作为可售面积的依据⑿企业签署的所有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衡量销售收入的依据。

3.实地观察了解企业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检查人员要到建设项目现场实地巡视项目的进展情况;要注意到企业的销售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档案等部门实地观察了解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及彼此之间的相关资料传递流程,掌握企业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资料的传递和保存方式。

(二)检查房地产行业的方法及技巧:

1.把好收入关。

(1)结合企业的售房合同、销售方式、物业管理部门的入住档案资料、企业负责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的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底册,同企业“销售收入”和“预收帐款”明细帐进行比对。

(2)根据企业“销售费用”科目中发生的房管局收取的房屋买卖交易服务费(根据售房面积按定额费率收取),可以估算企业应按照其会计口径确认的收入,用倒算结果和企业的帐面销 售收入进行比较,测试其销售收入的完整性。

篇二:房地产公司调查报告

结合近期房地产公司人员离职情况,人力资源部对合肥市场房地产行业相关专业技术类岗位进行了专项薪酬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概述

近两年,合肥市平均工资的涨幅大约在15%,其中2009合肥平均工资为34143元/年,2010年合肥平均工资为39292元/年,房地产行业的薪酬水平紧跟金融行业,位居第二,涨幅达到22%。近期通过对合肥部分房地产企业的薪酬状况的调查了解,得出以下数据(见下表):

其中标杆企业(如恒大、蓝鼎)薪酬状况:

1、土建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7000元/月左右,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7500-12000元/月; 2、安装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7500元/月左右,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7500-8500元/月; 3、造价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7500-12000元/月,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9500元/月以上。 相近企业(如国轩置业、文一投资、东海、新华)薪酬状况:

1、土建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5000-6000元/月,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6000-8000元/月; 2、安装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6000元/月以上,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8500-10000元/月; 3、造价工程师:3-4年工作经验的工资为6000-7000元/月,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资在8500元/月以上。

二、比较分析

以3-4年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例,特作如下比较:

三、问题诊断

1、从上表可以看出,华鑫房产公司的工程师薪酬水平与市场相比,整体偏低;

2、调查发现,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于市场稀缺程度和岗位价值不同,工资待遇也是不同的,表现为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而华鑫房产公司工资在岗位差异上体现不明显。 四、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调查数据及诊断问题,结合近期华鑫房产离职人员情况(见下表),提出以下建议:

1、薪酬待遇高低与工作饱和度大小成正比关系,虽标杆企业的工资普遍偏高,但也伴随高强度的工作量,目前华鑫房产公司的工作饱和度一般,所以建议以相近企业的薪酬水平为参考,适度调整华鑫房产公司工程师的薪酬水平;

2、根据岗位评价及市场稀缺度,分别对土建、安装、造价工程师设定不同的薪酬水平,以体现其差异性和层次性。 3、华鑫房产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调整应与市场的工资变化保持适度一致,同时根据市场变化每年做适度的调整。

篇三:房地产行业调查报告

一.总论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又很特殊的产业部门。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同于建筑业,也不是一般的修修房屋、收收房租,而是一个包括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众多行业的产业部门。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应运而生的,并迅速成长为国民经济中一个独立的巨大的产业部门。通过了解毕业大学生在地产企业中从事的"工作内容及环境,探究对大学生素质的要求,让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们做好一定心理准备和应变能力。

二、行业分析

1.房地产行业所涉足领域

(1)土地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开发;

(3)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产(含土地使用权)买卖、租赁、抵押等;

(5)房地产金融资产投资;

(6)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咨询、估价、测量、律师、经纪和公正等;

(7)房地产售后物业管理,包括家居服务、房屋及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维修、保安、绿化、卫生、转租代收代付等;

(8)房地产金融,包括信贷、保险等。

2.房地产行业主要企业类型

房地产行业中就业岗位比较多的企业主要有五种: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代理公司、 房地产交易机构 、物业管理企业、 房地产中介机构。

一般来讲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大多不低于500万元;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统计和工程质检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才可以申请。而且要拥有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建立有自己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

房地产代理商是指负责销售策划和销售具体工作并以此赚取佣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传统房产代理公司的优势在于对市场的把握及营销策划方面,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使开发商需要专业人士提供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发展定位、营销企划、销售组织等一条龙服务。

房地产交易机构注册资本(事业单位除外),大城市100万元以上,中等城市60万元以上,小城市30万元以上。配备有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大城市应在20人以上,中等城市应在10人以上,小城市应在5人以上。其中,工程技术(房地产相关专业)、经济、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统计负责人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并有取得执业资格的房地产估价负责人和专门的政策咨询人员。房地产交易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各项业务办事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来办理房地产转让(含商品房预售)、租赁、抵押等各项交易手续。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一级企业资质标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二级企业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了定义:房地产中介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地产顾问是中介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市场需要专业化的操作程序,在呼唤专业化的时候,中介服务就从单单的销售终端慢慢过度到介入房地产的开发流程,在其中起到“顾问”的作用,保证整个过程的专业化,从而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三、职业机会

1.职业发展路径

房地产行业为毕业生提供了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多样化的发展路径。进入房地产行业后结合自身的特点设计与选择个人职业发展,许多毕业生经过短短几年的锻炼就脱颖而出,有的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有的走上了公司重要的领导岗位,也有的业绩平平依然在自己的岗位上耕耘。较合理的发展路径如下:

(1)新员工培训。第一年,大部分公司都有导师制的培养机制,公司为每一位新入职员工配一名导师,导师一方面帮助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协助解决新员工的职业困惑与职业心理健康等问题。

(2)至各个岗位后还将参加定期的基础管理类以及专业技术类的培训:部门业务培训、工作技能培训。

(3)职业经理人培训,表现好的员工都有机会参加职业经理人培训,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业知识。

(4)专业证书考核。根据自己的学历和从业时间选择自己可以报考的资格考试。选择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地参加本职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证书的培训。

(5)想进入高层的员工就要继续深造充实自己,可以继续攻读学位。公司会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各部门表现优秀的员工到国内、外院校脱产攻读学位或定向进修。也可以选择辞掉工作专心的去攻读学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

(6)拥有一定的业绩和实力的时候,也就能坐上项目公司经理位置了。

2.素质要求

能力是一个人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是影响工作效果的基本因素。每一个行业对人的能力都有一定的倾向性,如果自己的倾向性与行业吻合,而行业又有发展前景就应该予以考虑。不同行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标准:IT业看重于知识技术、广告媒体类看重于个人才华、财务类看重于技能和性格。房地产行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与科技类行业不同,更侧重于注重个人工作能力。体现在能够很好的适应环境变化,性情开朗热情、自信善于交际。在群体中精神愉快、相处自然、常能机智的解脱窘境。在工作和学习上肯动脑筋,常表现出机敏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也能出色的完成任务。

基本素质要求:

(1)适应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较强

(2)善于捕捉信息、灵活应变

(3)时间观念强

(4)善解人意、劝说能力强(掌握谈判技巧)

(5)诚实、守信用、乐观

(6)性格外向、人际交往能力强

(7)口头表达能力强和洞察能力强

(8)幽默、自信

房地产中介行业1.从业方向: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一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行业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业务范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业务,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权向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新房、旧房,大房、小房,买房、卖房,换房、租房房 产成为一种多样化的商品,其交易也日益频繁。换几个地方、搬几次家,将成为生活中的平常事。可怎么换房、怎么买房,这其中大有学问。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有人却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损失惨重;有人不知行情,举棋不定。请个估价师作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也许能帮你拿个主意--房地产估价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我们的生活。

消费者在换房、购房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很多,价格、地段、户型设计、房屋质量、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合法的手续价格是其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因素。其实在任何一种买卖交易中,商品都需要衡量和确定其价格,但房地产更需要一种专业的估价,因为房地产具有独一无二性和价值量大的特点。不同区位的房产价值相

差很大,而且随着市场变化、周围交通和环境的变化还会引起房地产价值的变化。房地产作为居民支付的最大商品,价值量大,值得请人估价,也能承受得起相应的估价费用。

日前,大量二手房上市,消费者需要评估房产的机会增多,房地产估价师也将更有作为。

2.职位职能: 房地产评估

3.职位描述: 房地产评估师

4.岗位职责:

1) 配合承接房地产评估项目;

2) 负责重要项目的现场查勘和调查;

3) 撰写房地产评估报告。

5.任职要求:

4) 持有注册房地产估师资格证书;

5)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适应经常出差;

6) 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6.薪酬待遇:

年薪制;

包住宿。

四.探究房地产销售对大学生素质的要求

(一)理论调研

1房地产基本知识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2五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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