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撤销对杨守梅老师的处分 家长与老师的官司 没有真正赢家
惩戒
小磊哥说
央视《新闻周刊》上,白岩松说:老师对学生有没有惩罚的权利?如果问老一辈的人,回答一定是必须的,严师出高徒!但如果问现在的老师,回答一定是否定的,哪敢啊!
这句“哪敢啊”,是对当下教育现状的折射,是老师明哲保身的无奈!不是老师不想管,而是不敢管。
唏嘘!当所有老师只管教书,不敢育人时,最终埋单的,将是我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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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公道,你只需把书教好
轰动全国的五莲二中杨守梅老师“课本抽打逃课学生被辞退”事件终于迎来逆转:
7月28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不得不说,杨守梅老师虽身陷困境,但在全国媒体的呼吁下,也算有个好的结局。
五莲一中是当地最好的完全中学,这对杨守梅老师来说无疑是一种补偿和安慰。其实,单就杨守梅老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而言,她足以在当地最好的中学任教。
杨老师有多优秀?
山东省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日照市优秀班主任!
五莲县优秀教师!
巾帼岗位明星!
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杨老师所带的班40多个同学,除旷课的这两位学生(中招成绩考了300多分)外,都考上了该县最好的高中五莲一中,平均分在全县班级排名第一。
从此,五莲一中多了名优秀的教师!五莲二中少了名优秀的教师!
昨天,央视《新闻周刊》报道了此事件。白岩松发声:明确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
2、有权不能任性,开除更需谨慎!
在这个事件中,杨守梅老师教育学生的方式是存在瑕疵的,用课本打了逃课学生,而在我国无论什么原因体罚学生都是违法行为。
所以学校第一时间给予杨老师做出停职,赔礼道歉,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这是合理合法的,无可厚非的。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杨守梅还真引不起全国媒体的关注,也得不到人们的力挺。吊诡的是五莲县教育局在家长的施压下,在事发两个多月后,为了息事宁人,对已停职处分的杨守梅老师又来了个追加处理:
扣发当事教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杨守梅签订聘用合同,将该教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一经媒体报道,全国哗然!
严格管理学生本是老师职责所在,虽然教育方法使用不当,体罚学生有违师德,受到政纪处分,降职都能理解。
教育局作为教师的“娘家人”,理应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不能因为家长一闹,不论体罚后果轻重就随便开除老师,加入失信黑名单,是否有些矫枉过正?是不是权力的任性?是不是一种行政乱作为?
《人民日报》对此事评论说:一旦任性扩大“自由裁量权”,不仅消解制度尊严,更会造成执“罚”混乱。教体局岂能轻易“拉黑”老师——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处罚有度,不枉不纵,方能服人。
庆幸的是,五莲县教育局在媒体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了追加处分,为这种有错就改的行为点赞!
不过,我倒认为,如果五莲县教育局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你还欠杨守梅老师一句道歉!
3、家长与老师的官司,没有真正赢家!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守梅老师是幸运的,在舆论的推动下,五莲县教育局终于认识到错误,撤销了追加处分,优秀无比的杨老师又能重新走上心爱的讲台,这何尝不是五莲县一中学生的幸运呢?
但是,更多体罚学生的老师没有那么幸运了:
2018年8月18日,山东临沂兰山区一辅导机构老师因在课堂用书拍打几下辱骂自己的学生而被拘留5日。
2018年11月8日,亳州市簧学英才中学七年级教师雷某某询问其学生赵某迟到原因时,二人发生争执,雷某某持扫把殴打赵某。家长投诉后,雷老师被行政拘留13日。
2018年11月23日,宁波奉化区一名四年级学生郑某因在校车上与低年级学生抢零食被随车老师批评后,用脏话骂老师,被老师打了四记耳光,随后这名教师被停职及治安拘留……
老师纷纷不寒而栗,人人自危。
从法律层面上,这些家长仿佛赢了官司,老师受到了严厉处罚,但是充满猜忌与隔阂的家校关系怎样才能修补?你的孩子,哪个老师还敢严格管教?
我想这是人们应该反思的问题!
被杨守梅老师体罚的两位逃课学生,中招成绩300多分,据说是该班仅有的没考上重点高中的两人,这说明了什么?
家长赢了老师,可能输掉的是孩子呀!
“大义灭亲”的教育局和学校在这场官司中也是输家,因为这样一棍子打死的处罚,简单粗暴,不负责任,是对教师责任心的无情打击,更是寒了千万教师的心。
当越来越多的老师面对肆无忌惮的熊孩子时,保持沉默,也许是老师最好的选择。沉默是一种无奈,沉默是一种蔑视,沉默也是一种尊严。
只不过对那些想学习的学生公平吗?这样的环境还能学习吗?
那些无辜的学生为了有个好的学习氛围,只能花高价去上管理严格的私立学校,而公办学校却陷入了优秀学生招不来留不住的尴尬境地!
扪心自问:如果涉事老师教学水平低下,暴戾嚣张,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创伤,那么,不用能家长闹到学校,媒体的笔杆子就能把他写“死”。
但是,如果老师潜心教学尽心培养孩子,还要身陷校闹遭受不公正待遇,那么,我们将杀死多少老师的责任心?
老师,以爱之名管教学生。
家长,以爱之名把老师逼上绝路。
寒了老师的心,断了学生的路!
在家长与老师的官司中,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
4、立法规范,让老师敢问敢管
教育需不需要惩戒权?
在古代,这不是个问题!
明太祖朱元璋想请宋濂教育孩子,宋濂问道:“小儿顽劣,可训乎?”
朱元璋只回答了四个字:不死即可。
因为那时的人们,无论皇亲国戚还是市井小民都深知:
“一片无情竹,不打书不读,父母若爱你,不必送来读”!
即使在赏识教育横行的当下,有识之士仍振臂高呼,如马云认为:
“惩戒是教育的刹车,老师没有惩戒的权力,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是向规则低头。”
教育学生需要赏识,也需要惩戒,这是毋庸置疑的!
耐人寻味的是,为什么惩戒学生屡屡掀起轩然大波呢?
一是现在人们一味强调未成年人权利,而淡化未成年人的纪律观念,忽视教师教育权利和保障,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学生有尊严,老师就没尊严?
二是对于教师的惩戒权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很容易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混为一谈。如学生上课捣乱,老师可不可以罚站学生?再如学生经常欺凌同学,老师可不可以让他回家反省?因为没有相关规定,这就让老师无所适从,管,怕出问题受到处分;不管不问,自己良心上又过不去。
一线教师无不忧心忡忡,《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变味成了《“熊”孩子保护法》,巜教师法》已演化成了《处罚教师法》。
这种对于“熊”孩子的过度保护,对教师一味苛责,动辄开除拘留,可以说直接扼杀掉了中国教师的最后一点尊严,当教师的尊严都不存在时,我们的教育真的就成功了吗?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立法机关正在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修订,其中就增添了教师惩戒权的论述,我想不久的将来,老师在管教学生时不再左右为难!杨守梅事件也不再重演!
写在最后:
教育学生不仅仅是老师的职责,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相互配合。教育要想变得更好,既需要负责任的老师,也需要明事理的家长,更需要包容的教育环境。对老师的一味苛责只会让教育变得更糟糕!
虽然杨守梅事件最后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但是事件对教育的产生的负面影响远没结束!老师、家长、学校、教育局都应该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但愿杨守梅事件不在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