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小学部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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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总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与内容”,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与阶段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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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第一到第三学段目标与内容:(详见下图)
学段目标与内容连载2
学段目标与内容连载3
学段目标与内容连载4
学段目标与内容连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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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议择其要点摘录如下:
1.关于识字、写字与汉语拼音教学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
2.关于阅读教学
要重视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3.关于写作教学
关于写作的目标,第一学段定位于“写话”,第二学段开始“习作”,这是为了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
4.关于口语交际教学
口语交际是听与说双方的互动过程。教学活动主要应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不宜采用大量讲授口语交际原则、要领的方式。应努力选择贴近生活的话题,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教学。
5.关于语法修辞知识:(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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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与教育从业者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小学部分)为依据,切实指导育儿与教学工作,并从中受益;希望教育从业者与学生,每一次相遇,都是一次愉快的教学相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