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跑跑!这些作家告诉你跑步和写作一样燃
近日,一年一度的重庆国际马拉松赛正式开跑,来自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570名跑步爱好者在南滨路上开始了狂欢。
跑步,是一个向自己发起挑战的过程。在肌肉的拉伸之间,汗水挥洒间,得到的不只是运动的激情,还有对自己的鼓舞和肯定,达成既定目标的雀跃和欣喜。
跑步,也是一场放松身心的party。将烦恼通通抛掉,放飞自我,尽情彰显个性。而在作家看来,跑步的意义不仅如此:
“我从跑步中获得的最让我受益的一点感受是,它让我对自己的身体满怀尊重。而对自己身体的尊重,使得你也可以尊重其他人。”
——村上春树
在32岁那一年,村上春树卖掉开了7年的爵士吧,成为了专业作家。1年之后,村上为了保持健康而跑步,一跑就坚持到了现在。
“对一个小说作者来说,最重要的资质是想象力、理解力和专注力。但要想让这些能力一直处于一定高度,你绝不能忽略的一点就是保持体力。”村上春树说,“如果我没有坚持跑步,那么我想,我的作品可能就会与现在的截然不同。”
《当我谈跑步时 我在谈些什么》
他特意写书分享自己25年来跑步和人生历程。村上觉得写作需要的是才华、集中力和耐力,或者说,便是努力、专注和坚持,跑步也是一样。他觉得这种坚持的根本还是在于喜欢: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更能够学习和掌握;然后找到合适的方法,加以坚持。
“身体不仅仅有意愿,它还渴望行动。”
——乔治·希恩
“我们的身体里充满了所有意志所欠缺的东西:力量、能量、耐力、活力。我们的躯壳渴望更多的挑战,寻求更多的突破。我们缺少的是身体里的能量。燃料就在那里,等着我们去引燃。我们需要一点点星星之火来点燃,那种让我们真正能付诸行动的什么东西。”
《跑者圣经》
他是一名心脏病专家,45岁那年重新穿上跑鞋,开始了自己的跑步生涯。1964年,与225名跑者一起跑了自己的第一个波士顿马拉松赛,之后又完成了20次波士顿马拉松赛;1969年,以4分47秒跑完1英里,创造了50岁年龄组的世界纪录;1972年,开始在《跑者世界》撰写专栏,并成为最受欢迎的专栏作家。他凭借一本《跑者圣经》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作家行列,推动了美国的第一次跑步流行热潮。
“要往前走,就得先忘掉过去。我想,这就是跑的用意。”
——温斯顿·格鲁姆
美国作家温斯顿·格鲁姆,自1978年开始创作,先后发表过7部作品,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缅怀好时光》,以及得奖的《逝夏》。
《阿甘正传》
电影《阿甘正传》改编自温斯顿的同名小说,主人公阿甘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的时候通过奔跑躲过别人的捉弄,长大后凭借跑步时一往无前的冲劲机缘巧合地有了不少奇遇,而后有了一场横跨美国的长跑……“跑!”这个字贯穿始终,引人深思。
“——明明这么痛苦,这么难过,为什么就是不能放弃跑步?
——因为全身细胞都在蠢蠢欲动,想要感受强风迎面吹拂的滋味。”
——三浦紫苑
“跑步,好像简单到只是双脚轮流迈步向前。一个简单的动作重复千万遍,将自己的身体逼至极限,使它变得无比敏感,然后,于身体的疼痛中超拔,抵达新的平衡,继续迎风奔跑。它很简单,但只有真的跑起来才能感受它。人生很多事情是这样。看似容易到不屑于做,但有人却当做一个承诺,持之以恒去完成。”
《强风吹拂》
三浦紫苑是日本的新生代小说家,其作品《强风吹拂》是以日本全民关注的体育盛事“箱根驿传”( 日本历史最悠久的长跑接力比赛)为背景,讲述十名大学生挑战“不可能任务”——20公里时速接力完成217公里长跑的运动励志文学代表作。
“我跑,来源于我对跑步的激情,而不仅仅因为跑步是一项运动。”
——威廉·亚瑟·沃德
美国著名作家威廉·亚瑟·沃德曾在《读者文摘》等杂志上发表过数百篇心灵鸡汤类的作品,他也是一位跑步爱好者。沃德曾写道,“每次当我走出家门,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我将去往何处,那一刻我会将身心凝聚在一处:一个能给我独处和内心平安的地方。跑步对我而言,远远超出了体育锻炼的层次,它带给我的回报是一个又一个精神上的胜利。”
“跑步有个最大的好处:人在运动的时候脑子特别活跃。”
——刘震云
“每天起得很早,6时30分就起床了,每天要跑步一个多小时。”刘震云说:“跑步有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坚持,第二个阶段是你身体需要跑步,跑步会让你的身体感到非常愉快,第三个阶段是你的精神很愉快,第四个阶段是不跑步浑身不自在。我目前是第四个阶段。”跑步的好处在他看来也有四点:一是吸氧,不是指鼻子而是指血管;二是能想事;三是自己能做主,想什么时候跑就什么时候跑,想跑哪儿就跑哪儿;四是跟打高尔夫不同,跑步不用花钱。”
“你可以海阔天空和自己、和世界对话,那其实是很好地沉淀自己、拥抱自己的时刻。在我的认知里,跑步是一种爱自己的行为。”
——陈幸蕙
陈幸蕙是中国台湾女作家,她写作态度严谨认真,诗人余光中将台三十年来的散文作家分为四代时,即以她为第四代作者的代表之一。她在2008年参加过太鲁阁马拉松,以5小时05分钟完成个人首个全程马拉松,2010年台南古都马拉松,她以4小时41分钟完赛。她认为,人生很多事都必需在持续中才能显出意义,情感、写作都是如此。
“跑步好像让我的意识变得宽广,让我能够用类似电影或梦境的方式来想 像自己写的东西。”
——乔伊斯·卡罗尔·奥茨
“我跑步穿过果园,穿过玉米地,沿着农田小道和悬崖奔跑,风把头我顶上的玉米秆吹得沙沙作响……这些跟讲故事之间有很密切的联系,因为在这些情境中总是有一个鬼魂般的,虚构的自我存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认为任何形式的艺术都是某种探索和越界。”
美国小说家乔伊斯·卡罗尔·奥茨曾两度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她习惯选择在下午去跑步,以此来舒缓创作上的瓶颈,这是她在应对写作中碰到的“结构性问题”的方式。在奥茨看来,跑步是写作过程的一部分,对于从事的这种孤独又繁重的工作特别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