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写作当“女儿”
我这人吧,爱好不多,原来喜欢的一些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越来越淡,而生性好动,喜欢折腾的我,写作逐渐成了我的一个新爱好。
工作生活之余,年龄增长,工作阅历增加,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以及时不时发生的一些热点事件,就想把它写下来,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而当开了自己的公众号后,流连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更是随心所欲,我把每一篇文章都当作我的“女儿”来看待。
今天的文章这样排版,明天的文章那样插图,后天的文章应该配一首这样的歌曲,这些就如同女儿小的时候,今天我给她扎俩个小辫,明天我给她梳一个马尾,今天穿花裙子,明天着花裤子,总是喜欢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不为别的,只图一乐呵。
腹有诗书气自华,决定你穿什么衣裳的,不是你的钱包,而是你的身材。决定你的脾气的,不是你的性格,而是你的位置。决定你的品位的,不是你的学历,而是你的阅历。
每当看着一篇篇新鲜出来的文章,不管水平怎么样,都感觉如此满足。
我的写作不同于常人,他们有的先在稿纸上写就,然后再敲击到电脑上排版,我的文章草稿在脑袋里,字是直接在手机上码出来的。
所以,每一个灵感的闪现,每一个观点的形成,我都会在手机上记录,手机,是我的移动笔记本。
而随着每一个文字在指尖的敲击,每一篇文章写作的过程,就如同做了一场汗蒸,那般酣畅淋漓,心满意足。
而当同一篇文章在一个平台只有寥寥几人的阅读量,在其他平台的推荐量却达到了60多万的时候,那种心情,就好比成年的女儿领回一毛头小子,对我说:妈,这是我男朋友。那时的喜忧参半。喜的是女儿长大了,忧的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我的女儿因为他的出现,会带来怎样的遭遇。
当然,我的女儿还没有领回这样的毛头小子,我的文章也没有一文成名。
也有的人说:写了也根本没人看。那么,你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有人看吗?难道因为没人看,就不吃饭、不睡觉了吗?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心念决定言行,未来拥有什么样的人生,取决于现在的起心动念。人若能活出自我,自然不会与他人攀比,不会在意他人的评价,自然变得乐观坦荡,生命也就变得单纯而喜悦了。
生命是自己的,不必用别人的标准来框定自己的人生。如果想讨好所有人,满足所有人的标准,最终只会迷失自己。试图让所有人都喜欢你,那是徒劳无功的。
别指望所有的人都能懂你,因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做了萝卜,自然就做不成青菜。
不知道谁说了这么一句话:文学写作,就是发表意见。创新,就是发表不同意见,倘若大家都发表同一种意见,那不叫写作,叫下作。
都说福兮祸所依,悲也是喜,喜也是悲。朋友们打趣说我这是要红的节奏。第一次听到这个红字时,我怎么感觉好像回到了那个时代的兰香院,看到了那些精通诗词歌赋,卖笑为生的姑娘们,她们的红,会引得无数的达官贵人一掷千金。
但是,红颜薄命,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红极一时,盛极必衰,也必定会有人老珠黄、风光不在的一天。
所以,管它阅读量有几个,我写我心,一不杀人,二不犯法,偶尔抽点小疯,不伤天害理,我自开心就好。
写作、读书到最后,不为别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宽容地去理解这个世界有多复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些东西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人。女儿的文章现在写得越来越好了。
如果说,美食和风景,可以抵抗全世界所有的悲伤和迷惘。那么,我要再加上一个:写作。
在《阿弥陀佛么么哒》中有一段话:该喝醉的时候一定不能少喝,该唱歌的时候一定不要干坐。也许无趣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我们没有坚持那些有趣的活法而已。
我把写作当“女儿”,她是我的一个玩伴,她是我的一方净土。
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 中所讲:兴趣所在的地方,也就是你能力所在的地方。写作,让我记起了小时候那个几乎篇篇作文被当做范文的我,记起了我的第一篇作文《猫和老鼠》,因为文中对猫捉老鼠时细致入微的描写,被老师多加赞赏的得意劲。
特别赞同周国平的观点: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我们排除做学问很实际的目的,读书就是我在吸取营养,把自己丰富起来。我自己感觉,读书最愉快的是什么时候,是你突然发现“我也有这个思想”。最快乐的时候是把你本来已经有的,你却不知道的东西唤醒了。 写作亦如是。
女儿总要长大,总要放开我牵着的手,独自远行。我的文章也会越写越少,直到有一天不再对世界充满好奇,不再对花草生长枯萎感动,如同我的叮嘱被女儿当作唠叨,我的询问被当做瞎操心。
可是那又怎样,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我来过,就已足够。
作者简介:
一片云:文字的堆砌者,语言的搬运工。时光可以慢慢苍老,时间却永远不会为谁停留,它是最好的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