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什么时候写的?真相已大白!
--悼红轩重忆红楼梦★脂砚斋再问石头兄--
“踢馆函”扔在“中国红学会”已第176天;“约战函”扔在“北京曹雪芹学会”已第118天。
宝玺是是皇权的象征。
在秦朝,秦始皇规定只有天子的印才能被称“玺”,而群臣的官印以及百姓的印章只能称“印”。又规定玉是作为“玺”的专用材料,官印和百姓印不得以玉为材。这样,玉玺便成为皇帝的专利。到了唐朝,武则天因“玺”字和“死”字谐音,她认为很不吉利,就下令改“玺”为“宝”。几番周折后,最终“宝”成为定制,历朝历代相沿不改。
乾隆初年,御用宝玺多达二十九种三十九方,且因有关文献的记载失实,用途不明,造成混乱状况。
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帝将代表大清政权的三十九枚御用宝玺,进行了重新筛选和鉴定。他去掉了其中重复的,取《周易》的“大衍之数”,意在希望清王朝也能传至二十五世。所以挑选出代表帝国政治、法律、军事、文教、宗室、外交等诸方面权力的二十五枚宝玺,密藏于紫禁城交泰殿。它代表皇权至高无上,集于皇帝一身。
这二十五枚宝玺分别为: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皇帝之宝二方、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
宝玺中除青玉质“皇帝之宝”为满文篆书外,其余全部为满文本字和汉文篆书两种文字。另外,宝玺中有两枚的材质很特殊。其中一枚为檀香木质,一枚为黄金质,其余则全部都是玉质。
在乾隆十三年,为使御宝上的满汉文字书体协调。乾隆皇帝特颁旨,命令除“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青玉“皇帝之宝”四宝因在清入关以前就已使用,“不宜轻易”外,其余二十一宝一律改镌,将其中的满文本字全部改用满文篆书,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清二十五宝”。
由于乾隆帝是在1746年确定“清二十五宝”的。而在《红楼梦》书中豁然出现了“清二十五宝”的化身——贾宝玉、金陵十二钗和金陵副十二钗,所以断定《红楼梦》的创作时间必在1746年以后。又因为甲戌本是在1754年完成的,所以最终判定《红楼梦》的创作时间在1746-1754年之间!
估计是乾隆帝在1746这一年,钦定了“清二十五宝”之后。饱受“九子夺嫡”事件之害的《红楼梦》作者深深受到了刺激,遂产生“以镜鉴史,以玺喻事”的念头,才挥泪写下了此书。他将二十五枚宝玺全部拟人化,演绎了一场《红楼梦》。并将密码夹进书中,以警示后人。
此乃当今最顶尖的红学研究。研究成果所有者:赖晓伟。从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为你解读真正的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