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正谈社会怪现状其四:咪蒙之死 自媒体时代 写作成了一门生意
如果算上小学时期自己歪歪扭扭的流水账,先正从事写作,有二十余年了。最初是为了作文得高分,后来慢慢成了兴趣,期间也曾以此为生。
要论接触自媒体这个行业,笔者其实很早,大约是在十多年前——如果博客、空间也算自媒体的话。但是要说正式进入,则是在今年,因为疫情的关系,所以重拾公开写作。
大多数时候,我都在写评论性的文字。有人曾问我写作的初衷,当时的我豪情万丈,在太史公司马迁的话里加了三个字,说“难究天人之际,未通古今之变,欲成一家之言”。是的,当时我的目的还很纯粹,书评,史评,时评,典型的传统文人的理想,就是著述立说。
后来现实让我清醒了些,比如这次重新拾笔,扪心自问,我觉得更多的是为了利,当然也包括名。初心固然还有,但是能有几分,先正自己也不清楚。
绕不开的咪蒙之“死”
自媒体写作的功利与纯粹之争,咪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因此,哪怕有炒冷饭之嫌,在此笔者不得不提。
去年春节时期,一篇《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为引,彻底埋葬了咪蒙——这个自媒体行业数一数二的品牌,继而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自媒体乱象丛生,究竟是作者为了迎合“低俗”读者口味而选择“下三滥”,还是低俗作者引导了读者的三观?
关于这个问题,当时笔者也曾与友人争论过许久,但是没有一个答案。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时候,“不学无术”偏偏干趴下了“学富五车”。
很多坚持原创、坚持深度的作者,洋洋洒洒写了近万字,但是最后阅读数据确实比不上人家“标题党”,纵然人家错字连篇,纵然人家涉嫌洗稿搬运,纵然人家发表的只是没有时间、地点、人物的“三无新闻”。
让写作演变为一门生意
咪蒙,本名马凌,还真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山大毕业,文学硕士,专栏作者、编辑,作家,也曾出版过几本实体书。现在看来,马凌当初也曾遇到过这个困扰吧。纵然你有才,纵然你会写,但是这些短时期内赚不到钱。
纵观各大平台,占据粉丝排行榜前百十位的大咖,多半都是八卦为主,无论娱乐爆料还是社会事件,总之要足够吸引人眼球。反之,坚持深度原创写作,粉丝的积累,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会非常漫长。
于是,马凌选择了专攻“下三路”:取一个惊人的标题,编一个有争议的故事,最后发一些雷人之语。于是,《致贱人:我凭什么帮你》、《有一样东西,比男人的尺寸更重要》应运而生。
就如职业抄袭的郭敬明,把文学做成了一门生意,而且大获成功,马凌此举亦然。作为一个商人,她成功了,粉丝千万,年入千万。但是同时作为一个作家,她失败了,随着自媒体行业规范的逐步完善,咪蒙之死,实属必然。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其实无论开始时候还是现在,相信每一个自媒体人都曾面临过马凌的选择——追名逐利,还是坚持自己,包括笔者在内。
不管标题党,还是拼接捏造文的手法,不客气地说,十年之前我已烂熟于心。两个月前注册账号开始发文,阅读量也是惨淡得吓人,粉丝更是三天没有一个,当然,现在笔者各项后台数据也很一般。
我不止一次犹豫过,要不要选择另外一条路。以雷人标题来引人,以发文数量来取胜。但是每次我都提醒自己坚持下去。
尽管无论书评,史评还是时评,因为内容过长,愿意读下去的读者不多,粉丝增长缓慢,但是正因如此,每一个能关注你的人,必然是志同道合,是真真正正的铁粉。万丈高楼平地起,还是把基础打结实比较好。
空中楼阁起的容易,但是崩塌更快,例如咪蒙。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既然要成一家之言,还是慢慢地搞自己的原创吧,虽然一天只能成文三两篇,甚至是一篇。但是坚持下去,必有“面临大海,春暖花开”的一天,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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