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正谈社会怪现状十二:广场舞扰民几时休?从“共嗨”到“公害”
广场舞是什么时候兴起的,先正不曾考证过。印象中,这是一种很嗨的大众娱乐活动,以中老年人为主,少则十数人,多则几十上百群众,随着凤凰传奇的一系列神曲,翩翩起舞。然而不知何时开始,“翩翩起舞”变成了“群魔乱舞”,“共嗨”变成了“公害”。
随便打开任何一款搜索引擎,输入“广场舞”三个字,联想搜索多半都是“广场舞扰民”,“如何对付广场舞”等负面内容,与之相关的新闻报道,大多也是争议话题。评论区更是成了人们的“诉苦专区”及如何对付广场舞大妈的“支招专区”。更有甚者,有人将“广场舞”与“暴走团”,合称为老年人群体“两大公害”。
总而言之一句话:天下人苦广场舞,久矣。
没有输家的矛盾
中国目前有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是一个专业的问题,不在笔者此次讨论之列。我知道的是,事实上健康的老年人确实多了起来,毋庸置疑这是好事。愿天下所有老人健康长寿,相信这是每一个三观正常的人之愿。
老年人由于无需工作,因此有大把空闲时间,同样因为没有工作,所以更觉生活日复一日,枯燥乏味。于是,养花遛鸟逛公园,下棋喝茶逗宠物,就成了老年人丰富自己精神生活之选,而广场舞由于其普及化高,互动性强更是成了众人的首选。
老人不给子女添麻烦,自己找乐子,又能锻炼身体,又能与人交往,何错之有?
当今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相当大的一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已经不再遵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规律,白天补觉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刚刚酣然入梦,楼下震耳欲聋的“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就传了过来,甚至还有老大爷甩鞭子之声,试问谁不火冒三丈?
恰值高考刚过,所以广场舞影响学生的问题,也就不得不提。孩子正在埋头苦读备战考试,小区里面则是一片喧哗,这又让人情何以堪?毕竟像伟人般刻意选择闹市读书,以求磨炼自己意志的人,是极少数。否则,也就不会有“孟母三迁”的小故事传世了。
一方是有锻炼身体的合理诉求的老人,另一方则是需要一个安静环境的无辜夜班族及学生党,双方都没有错,然而矛盾却偏偏产生了。
没有赢家的抗争
要说近日关于广场舞的最火爆话题,便是日前广西柳州大妈在小区里跳广场舞,结果遭遇“高空泼粪”之事。相对于当事人广场舞大妈的不解以及委屈,在评论区,先正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片喝彩声。
正如笔者前面所讲,评论区里,几乎成了“诉苦大会”,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自己在生活中,也是受够了广场舞之苦,一个个妖魔化的广场舞大妈,被描述得活灵活现。总之广场舞大妈,就是自私、蛮横不讲理的代名词。
另外相当多的网友,则是相互交流经验,如何来对付广场舞大妈。方法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极端一些的建议撒钉子,扔碎玻璃,也有建议合法对抗,最典型的就是采取音响对抗,比如放摇滚,甚至放哀乐。
让我眼前一亮的,有一个“损招”。这个网友认为,可以购买大妈同款音响,选择和大妈们一模一样的舞蹈背景乐,同等音量播放,但是要比大妈的音乐慢半拍,让所有人都踩不到点上。
凭心而论,这个方法是我见过的,最为合适的方法,想来也最有效。只是合理合法,难道真的就合乎情感吗?
笔者觉得,当这场对抗开始时,便注定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因为抗议者固然是站在所谓“正义”一方,但是那些老人,同样不是“阶级敌人”,不应该被彻底打倒。他们只是我们的父母,以及将来我们自己的缩影。
解决矛盾,不能仅凭私力救助
解决广场舞矛盾,依靠“受害者”自行自发选择对抗,必然是不行的。因为对抗从来只会让矛盾升级,却不能根除。
先正觉得,一方面,需要广场舞大妈自觉,自行注意。毕竟站在我们角度,要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同理,广场舞大妈们也要明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心比心,假如您有子女在上夜班,或者您的孙辈正在备战考试,想必自然不会继续如此肆无忌惮扰民。
记得看过一个报道,里面的大妈们所为就很值得称赞。在重庆江北观音桥,广场舞大妈们静悄悄地无声起舞,因为她们戴了耳机。每人身上一个接收器,音乐直接传到耳机里。
另一方面,则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了。划定老年人活动区域,配套相关健身设备,这是必须的。当然,这种根治广场舞扰民的做法,任重道远,绝非朝夕之功。
当下最紧要的,则是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并举。对于少数无视他人合法权益的广场舞大妈,少一些劝阻,多一些处罚。要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凡是达到噪音标准的音响,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设备的就直接没收。
虽然这样做法,有些“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味道,但是总比一味放任却激化矛盾,要好得多。
·文章原创,欢迎关注,点赞评论转发,支持新人,谢谢。
·文中图片源自网络,如若侵权还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