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一体化 聚焦高质量 “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今上线
消费日报网讯(张文姣 吴惟予)今天(9月22日)下午,“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开通仪式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活动并讲话。
仪式上,上海三中院、复旦大学、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律师协会五家发起单位负责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共同点击开通“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是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着眼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大背景下创设的环境资源保护联合宣传平台。
据介绍,“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由上海三中院倡议,复旦大学、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共同发起联合创办。该微信公众号由复旦大学作为注册主体,校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具体负责日常运作,各合作单位共同负责组稿等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后续,凡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单位,都可以申请动态纳入。
开通以后,“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将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宣传普法,讲好环境保护、生态法治建设的故事,打造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两山”理念的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展示绿色长三角发展成果,积极促进跨区域跨流域环境协同治理,促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水平;通过相关各方动态工作信息和成果的交流,进一步凝聚各方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充分体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齐抓共管局面。
刘晓云对“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的正式开通表示祝贺。他指出,长三角地区同守一片天、共饮一江水,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基调。此次微信公众号的开通,是上海法院及时贯彻9月9日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交流协作,共同构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刘晓云强调,要积极发挥公众号平台功能,强化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发挥各方理论优势和实践优势,引导全社会绿色环保法治观念;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作用,严惩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则,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上海法院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与高校环境司法研究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格局,加强与苏浙皖三地法院以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交流,打造长三角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昶、复旦大学副校长陈志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徐燕平、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出席,上海三中院院长陈亚娟主持仪式,上海三中院副院长俞秋玮介绍了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合作情况,崇明、金山、青浦、上铁法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开通仪式后,五家发起单位首次联席会议在上海三中院召开。会议在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维护、稿件要求及发布规则、宣传推广、各单位分工等事项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