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先进典型|丁思宇:用责任担当诠释新时期女检察官风采
人物档案:丁思宇,女,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曾参与经办全国经济第一案善心汇案件,2019年直接办理刘为等46人涉黑组织犯罪案,该案主犯刘为等四人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数十名涉案人员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净化了社会风气,取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今日永州讯(记者 唐波涛 永州日报记者 黄玲玲)她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也是一位平凡的母亲,怀揣着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对宪法和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诚挚热爱,十几年如一日踏实坚守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真谛。
刘为等46人涉黑组织犯罪案(“1.8”专案)是丁思宇直接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也是一起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案件。该案件先后被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黑社会性质系列案件,被省公安厅定性为“三湘扫黑除恶第一案”。
圆满完成案件办理工作,丁思宇(前排左一)与同事们开心合影
接到任务时,丁思宇刚刚怀上二胎,已经36岁的她,作为高龄产妇,她克服孕期强烈不适和诸多不便,毅然投入高强度的工作,推动组建专案公诉组,为案件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组建专案公诉组后又及时与其他同志一起分析研判,确保办案工作有序进行。
检察工作不仅仅是在办公室,还需要赴各地调查取证。案件进入提审阶段,丁思宇一周跑了4个县区,提审10余人,几乎每天都是泡在看守所里。
工作中的丁思宇(左一)
医生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建议丁思宇住院休养,但她仅在国庆假期休息了两天,就继续跟组办案,几乎天天加班,起诉书定稿期间更是连续三天加班到凌晨。“那时孕吐反应特别严重,几乎吃不下东西,有天晚上就吃了半个苹果。”丁思宇还记忆犹新。
工作中,她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不仅在提前介入阶段初审了41名涉嫌组织犯罪成员的168份供述材料和73名证人的76份证言,提出44条补充侦查意见,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了全案的128本案卷,形成了近600页的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审查报告,为专案的指控犯罪、定罪量刑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负责专案整体工作部署、协调和落实,多次主持专案组成员集体讨论,20余次向各级领导汇报审查和进展情况,推动专项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案件移送法院后,丁思宇立即组织专案组成员准备出庭支持公诉材料,连续加班加点,仅仅20天的时间,专案公诉组就形成了1500余页的举证提纲、1200余张示证PPT和46份有针对性的庭审提纲以及公诉意见书。
开庭期间,丁思宇已经是怀孕五个多月了,疤痕子宫导致胎盘低置,在庭上坐了5天,个中艰辛对于怀有身孕的她来说,是难以想象的。
在丁思宇看来,只要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困难再大也要咬牙坚持,再多的辛苦也是值得的。
“最感谢的就是我的家人,他们非常理解和支持我。当时我孕吐很严重,我爱人几乎天天送我上下班,三九严寒,在车里坐着陪我在办案点加班。有时候吃不下东西了,我妈妈会做了饭让爱人送过来。”丁思宇接受采访时表示。
2019年3月29日,由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为等46人涉黑组织犯罪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开宣判。该案主犯刘为等4人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数十名涉案人员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准备充分,加之在庭前会议中的建议得到充分采纳,促使原定开庭审理至少10天以上的这一重大涉黑案件,在5天就开庭审理完毕,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和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先后对该案进行了报道。为表彰他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贡献,省人民检察院给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给丁思宇和另一位同事唐引记二等功。
“这是我们专案组的功劳,我只是有一些办理大要案的经验,把这些经验运用到这个案子里而已。”这就是丁思宇,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位检察官的初心和担当,展示了新时期优秀女检察官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