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颗山”在李白“戏赠杜甫”诗中 是指真山还是“米饭”的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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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赠杜甫》这首诗,是李白和杜甫在公元746年的一次相遇里写了给杜甫的。此诗诗风趣幽默,以艺术和玩笑并举的高超手法,把两个人亲密无间的好友关系表现得淋漓尽致。
有人认为这首诗的出处和意思是:李白和杜甫他们两个相遇在长安附近的“饭颗山”上时,当日的时间正值中午时分,天上的太阳照在身上会让人感觉十分的热,所以,那时候的他们都戴着笠帽进行遮阳纳阴。在他们两个边吃边谈之际,李白发现杜甫比上次分别的时候又越发显得消瘦了不少,于是就关切之中又不乏打趣的道:是不是这段时间因为作诗的辛苦,而把自己搞瘦了?
还有人认为“饭颗山”是山东境内的一座小山,这样一个无古迹、无风景的无名小山,怎么可能会引起他们两个人的青睐呢?并且还好巧不巧的又在阔别两年的情况下偶然相遇,因此,持有质疑本文上面所说之态度的人,认为上面那种对《戏赠杜甫》的解释未免有些过于牵强了。那么,不认可本文第一种看法的人,是如何对《戏赠杜甫》解释的呢?我们首先看一下原文再来细说。
《戏赠杜甫》【唐代】李白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这首诗虽然绝大多数人都倾向于本文开头第一种解读,也称得上是官方解读吧。但就我而言,我是不认可那种说法的。我们就以所谓“饭颗山”来说,官方渠道给予“饭颗山”注释是:山名。相传在长安一带。“饭颗山头”一作“长乐坡前”。长乐坡也在长安附近。那么这样一来,第一种解释的自相矛盾就出来了,因为,其写作背景里又说此诗大约作于公元746年,在那一年秋天里的李白与杜甫于兖州最后一次相遇时而所作此诗。
我相信,文友到此时也一定看出其中的毛病了。是呀!既然此诗说是创作于他们最后一次相遇的山东兖州,那么又何来长安“饭颗山头”,以及“长乐坡前”之说?难道说他们在此之前还有一次“饭颗山头”相遇?这就更不可能了。因为据历史记载,他们上一次相遇的时间是在两年前的(公元744年)洛阳。据此,我认为此诗中的官方解读也是站不住脚的。那么,诗中的“饭颗山头”到底该作何解读呢?文友们看一看我下面对此的解读,是不是符合?
我认为,既然是《戏赠杜甫》,那么此诗中的“戏”又在哪里呢?按照官方的解读,恐怕也就诗中最后的一句了。那一句虽然有些调侃之口气,但那也充满了关切,并且其中还隐喻着自己也倍感作诗辛苦的味道。那么此诗中真正的“戏”在哪呢?我认为真正的“戏”被官方的解读给带偏了。真正的“戏”,在此诗中应该非“饭颗山头”莫属了。
我们可以这样想,李白既然能“疑是银河落九天”,那么,出于调侃杜甫的心思,难道他就不能把一尖碗干饭比作“饭颗山”?我们可以这样试想一下:在一起吃午饭的两个人,品着酒的李白,看着埋头扒米饭的杜甫,其灵感一闪,诗中就从而出现了米粒堆成的山。这样一来,气氛一下子就活跃和浪漫起来。一是普普通通的一碗干饭艺术成山了。二是你杜甫老弟把一座山都吞下去了,为什么还反而越发消瘦?看来这作诗的人真真是太辛苦!
我对这首诗的解读就到这里了。朋友们对此诗是何理解的呢?期待朋友们能够发表出独到并更加符合的精彩笔墨!
《律解戏赠杜甫》饭冒出尖戏作山,诗佛吞已半山尖。顶冠笠子遮阳好,笔友桌边饮酒闲。借问自别何更瘦?不知当下哪犹难?总为词语斟酌苦,赋句艰辛怎一般?————七律仄起入韵(中华新韵)
出句:总为词语斟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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