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鲁迅的《死》想到人生的“生”
01
《死》是鲁迅去世前半年写下的文章,文章里显露出的多是平淡,少有悲凉。对于死,鲁迅的洒脱比大多数人更平静些。一个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的人;一个横眉冷对的人;一个以血荐轩辕的人,早就修炼得“心如古井”了。
鲁迅先生对于死的不在意,并不意味着他对生的无所谓。相反,他对无谓的牺牲是不赞成的,他觉得“常抗战而亦自卫,倘荆藤非践不可,固然不得不践,但若无须必践,即不必随便去践”,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无非想多留下几个战士,以得更多的战绩”。
为着理想牺牲固然伟大,但如果活着能为着理想做更多的奋斗,哪怕是苟且,也是值得的。所以,当国民党或者军阀将要把枪对准鲁迅的时候,他要么离开是非之地,要么南下或者暂住朋友家里,要么躲进租界,总之,不会这么平白无故地牺牲掉。
死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情,总会到来的。但真的来到时,鲁迅虽然并不怎么介意,但“也受了些影响,日夜躺着,无力谈话,无力看书。连报纸也拿不动,……”。俗话说,人到临终不记死仇。鲁迅偏不,对于怨敌,他的态度鲜明得令人觉得这位老人有些可爱了:“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02
对于生死,人们向来是有着不同的态度。大抵生有两种:一种是忍辱偷生;一种是苟且偷生。
忍辱偷生的,大抵多是”倜傥非常之人“,能做出一番大事业出来。这些人并不怕死,只是更想有意义地活着,活出意义。
司马迁算是忍辱偷生的一个。因广陵之祸而受宫刑是奇耻大辱,他若是羞愧自尽而死,可能会得一个节烈的名声。中国便也会因此失去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和一本伟大的著作。
激励司马迁的,同样都是忍辱偷生之人。“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可惜,其中只有屈原没有坚持到最后,还是投江而去了。
苟且偷生的,以“生”为最高价值,奉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哲学,即便“苟且”也自以为快意。
苟且偷生的最高境界是刘后主的“乐不思蜀”。刘禅投降魏国,从一国之主到阶下之囚,此时能说出“此间乐,不思蜀”,想必不是不思蜀,而是想活着的托词。
南唐后主李煜就差了刘禅一些。同为丧国之君,李煜缺少了刘禅的心机,还在想着南唐的“雕栏玉砌”,哪个新君王能容得下旧王的遐想呢?于是李煜只好被“牵机药”毒死。
最可耻的是“南宋二圣”。宋徽宗和宋钦宗被金人掳去后,并没有想过舍身取义,而是苟活。宋徽宗因病而死,尸体被烧焦做成灯油。宋钦宗,则被作为伶优去比赛马球,以作娱乐,结果被乱马活活踩死,与他一起的还有同样被俘的辽帝耶律延禧,被乱箭射死。
“蝼蚁尚且贪生,为人岂不惜命。”然而这世上想苟且偷生而不得的人还是很多。
03
死也有两种:一种是为知已而死;一种是为理而死。
为知已者死的,多是古代侠义之人,现在不多见了。
春秋四大刺客之一的豫让受晋国名臣知伯赏识,知伯被赵襄子杀害后,豫让伏桥如厕、吞炭漆身,多次行刺赵襄子,最后自刎而死,报了知伯知遇之恩。
战国时期,古风仍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受燕太子丹叩头而拜,视为知己,终是“提剑出燕京”,功虽未成,却是名留千载。
为理而死的,多被后人称赞。理为真理、道理,义理。凡是慷慨就义者;朝闻道,夕可死者;跪着活不如站着死者,都是为理而死。
中国自古不乏舍身取义之人。殷商时期,比干身为贵族,可以吃喝玩乐,也可以随波逐流,面对无道纣王,奉行“君有过必以死争”的比干终是忍不住,向纣王直言进谏,结果被纣王碎杀,“刳视其心”。
留下“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也莫不如此。南宋已经没了,六合归元,文臣武将都降了,可文天祥偏偏宁愿求死也不侍奉二姓,终是义尽仁至。
还有谭嗣同,戊戌变法失败后,两位主将康有为、梁启超分别逃往法国、日本,避难求生,而谭嗣同却赴难求死,以死唤醒麻木的国人:“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民族的气节都写在这些为理而死的人身上,融入了民族的血脉。
须知世上大多数人还是正常地生,正常地死的。只不过,历史只是片段的记录,如战争、灾难、发明、名人,怪事,因为他们特别,因为他们有趣。我们看到的历史都是不正常的历史。所以,大多数正常人的生死,我们便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