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做事一向谨慎 尤其是在治人上更是如此!
与人打交道,第一要谨慎,第二还是要谨慎,不可草率信任之。这也是必须牢记的管人之道。康熙做事一向谨慎,对任何事情都要详加辨别,慎之又慎,尤其是在治人上更是如此。
常言道:“大事坏在小人之手。圣人也说,惟小人与文子为难养也。中官(太监)当中,小人居多也。”纵观历史,亡国之源在中官为数不少。所以康熙在中官的任用上慎之又慎。此可谓管人谨慎之道。顺治帝死后,康熙即位。因新帝年幼,由其祖母太皇太后和一批老臣们参加辅政,他们想要恢复太祖太宗时期的淳朴旧制,因此决定撤掉由太监掌管的十三衙门,仍设内务府。顺治十八年二月十五日,刚刚即位的康熙谕吏、刑等部各衙门,历数太监罪说:朕想历代治乱不同,都是因为用人不当所致。
大概委用太监宦官,未有不发生乱子的,加上卑鄙的小人随声附和,那么为害就更严重了。我太祖太宗,接受历史的教训,不设宦官;先帝顺治因为宫廷内需人供役,偶尔使用此辈,接着发现他们奸诈狡猾,所以在遗诏中说:祖宗创业,未曾任用中官,而且明朝亡国,也因委用宦官,造成祸端。朕遵照父皇的遗诏,铲除弊端,因而详细体察其中的原委。于是得知满洲的佟义,内官吴良辅,阴险狡诈,巧售其奸,迷惑欺骗,变易祖宗旧制,倡立十三衙门名目,结党营私,恣意妄行。
借故浪费钱粮,以便任意侵吞,权势震于中外,作威作福。大肆贪污,互相勾结,作恶多端,凭借威权,独断专行,内外各衙门事务,任意把持。广兴营造,糜冒钱粮,以致民力告匮,兵饷不敷。这二人互相勾结,违法乱纪,破坏本朝淳朴的风俗习惯,改变祖宗久定的典章制度,情罪重大,万恶已极,全国莫不知之,虽然绳之以法,不足以当其罪。吴良辅已经处新,佟义如不处死,法网难容,已经正法,命将世职削去。至此十三衙门尽行革去,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时定制执行,内官永不再用。十三衙门成立于顺治十一年,十八年撤掉。
短短七年之中,干了这么多坏事,只好停止其活动,重建内务府管理朝廷日常事务康熙以后的二百余年间,历朝皆如此,未见再有宦官专权的事。光绪朝虽有安德海、李莲英受到宠幸,但终不能干预朝政。自此以后,康熙在与大臣的谈话中,不断地揭露太监的罪行,痛斥宦官作恶多端。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康熙对修明史的官员说:宦官为害,历代有之。如明朝的王振、刘瑾、魏忠贤之流,负罪尤甚。崇祯诛除阍党,是件大好事。三十三年闰五月十四日,有刑部等衙门题报:太监钱文才打死民人徐二,应处以绞刑,监候办理。
为此,康熙对大学土们说:凡是太监犯罪,决不能宽恕,应该加等治罪。朕发现自古以来,太监善良者太少了,关键在人君防微杜渐,开始就注意,如果开始就姑息纵容,逐渐玩弄权术,等到势不可遏,虽然想制服,却并非易事。如汉代的十常侍、唐代的北司,窃威弄权,甚至皇帝起居服装饮食,都在其掌握之中,这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太监原来是被割的人,其性情与一般人不同,有年已衰老而一言一行还像个儿,外表装作老实厚道者,内里却居心巨测。必须是人君英明,这些家伙才无法施展权术。
朕听说明代皇帝将朝廷奏章的批答权委托给司礼监,司礼监又委之名下内监,此辈素无学问,不知义理,委之以事,怎么能不发生谬误呢?其间闹出多少笑话,简直不可思议。康熙又说钱文才杀人案,你们要记住,到秋天审判犯人的时候,一定要严加惩办,不能让他漏网,道遥法外。四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江南道御史张璦上疏,要求将西山碧云寺后葬有前明太监魏忠贤之墓及石碑二座,彻底平毁。
于对太监佞臣的痛恨,康熙特旨批准。四十二年四月ニ十三日,康熙阅读明史,将其心得体会讲给大学土们说:朕自幼年的时候,即每件事都好问个为什么,明代太监的事,朕都看过,所以那时候的事,朕知道得很详细。太监魏忠贤的恶劣形迹,史书仅仅记其大概而已,还没有详细记载。明朝末年的皇帝多有不识字者,遇到讲书时,就垂幔听之,诸事听任太监办理,所以生杀大权,尽归这些人操纵。
康熙又说:“明史记载杨涟、左光斗死在北镇抚司狱中。闻此二人在午门前受御杖而死,太监们用布裹尸拖出去。至于随崇祯殉难的人,乃是太监王承恩,因此,世祖章皇帝做文致条,并立碑碣。以上说明,康熙对历代作恶多端的太监深恶痛绝,只有个别的如王承恩例外,因其忠君随死。如魏忠贤之流,因其恶迹昭彰,康熙对其墓、碑下令平毁,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为什么呢?
因为此辈害国害民。清代宫中太监仅供酒扫使役,不给权柄。权衡利弊,忠奸分明,太监小人,不可重用,是康熙对太监任用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