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顽皮不听话时 老师不该体罚 但应有一定惩戒教育的权利
最近很多人在讨论老师体罚学生的话题,家长担心老师伤害学生,老师也很委屈和无奈。到底老师该不该体罚学生呢?我的观点是老师不该体罚学生,但也应该有一定的惩戒教育的权利。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体罚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体罚是指老是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体罚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也对体罚学生的老师怎么处罚进行了相应规定,从行政处分或解聘到承担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不一而足。
其次,对体罚的过度反应让老师也难做。
正是这种法律的规定,加上社会媒体的聚焦,让现在的社会对体罚有一种过度的反应,哪怕老师稍微有一点动作,比如罚站,罚打扫卫生,家长就说老师体罚学生,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比如一位老师用书本打了逃课去操场玩的学生两下,就被学生家长不依不挠,无理地提出“要么赔偿30万,要么让中考失利的孩子直接进入重点高中”的蛮横要求。
学校
迫于家长压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对老师做出“停职一个月、道歉、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资格、师德考核不合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八条处罚之后,又对该老师追加了一次处罚,“扣发一年绩效奖金、解聘、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老师动手打学生当然是她的不对,但至于这样把她推入死地吗?丢了工作,还被纳入信用黑名单。她跟那学生有多大仇多大怨?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她只是想教训一下顽皮贪玩的学生罢了。
老师
有句话叫过犹不及。虽然有个别的老师对学生使用暴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行为也是必须要严惩的,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一有风吹草动,就对老师下狠手、下死手,让老师面临很大的舆论压力,甚至连课堂秩序都不好去维持。
老师应该有一定的惩戒教育的权利。
我们不提倡老师体罚学生,尤其是对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更应该严厉禁止。但也并不意味着对学生就放任不管,老师应该有一定的惩戒权。
教育学生
现在很多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极个别的在家里溺爱娇宠惯了,使其性格顽劣,到学校也不好好学习,违反校纪班规,扰乱课堂,甚至还敢对老师动手。
再加上法律规定,义务阶段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只得批评教育。所以有些学生,尤其是上了初中的个别学生,越来越肆意妄为,出现校园欺凌等暴力行为。
面对这些问题,老师不管又不符合其教书育人的职责,要管又要面临各种压力,就连罚一下站,打扫一下卫生,也被投诉体罚或变相体罚。老师面对顽劣学生似乎就束手无策了。
课堂
这一点,广东就做得比较好,广东省司法厅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已经送审,里面就规定对不听话的孩子,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也可以“采取责令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
令广大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安心的是,《教师法》将有望得到修订,从法律上明晰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
最后,希望家校合作,让孩子健康成长。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也许最开始他只是顽皮淘气,但不注意好好引导,可能就会顽劣,甚至走入歧途。
罚站
青少年是孩子性格养成的关键期,在原本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时期,我们的家庭教育应该要正确引导。
家庭是我们孩子成长的第一站,也是孩子成长教育中最重要的地方,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中给他人生以正确的引导。
学生
当然,老师们也应该去思考,如何才能让课堂欢乐和谐,让学生们愿意上课。与其出了问题才来批评学生,不如想想怎么让学生不出问题。
如果家庭不能引导,没有精力教育,那他只能去学校接受教育了。如果因为家长的干涉,老师没能在学校把他教育好,那他就只能在社会上去磨练了,那试错的成本就太高了。
最后,希望家校合作,理性沟通,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让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