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绿色“家底” 江苏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李俊超报道
生物多样性是检验自然生态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的重要一环。“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5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现状及成效。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丰富的物种营造出良好生存基础。太湖“吉祥三宝”(桃花水母、白鹭、地衣)开始重现,连云港灌河口四腮鲈鱼和伪虎鲸结对洄游,成为生态环境改善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样本。
“江苏江河湖交错,水网密布,是著名的水乡。江苏自古自然禀赋优良,生物多样性丰富。江苏省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朱德明强调,早在2014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苏环发〔2014〕5号),确立了六大战略任务20大行动。
2018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确立了加快筑牢生物多样性网络,全面开展本底资源调查与编目,建成省级生物多样性数据平台;2019年出台了《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的拯救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加大了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和关键生境保护修复工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出台了《江苏省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从更大范围内保护全省生物多样性。
同时,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朱德明指出,江苏目前已建立包括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级自然保护区31个,占江苏面积的5.5%,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高达46.2%,各级自然保护区庇护省内近六成物种。
比如: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等8大类407个区域8474.27平方公里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约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措施。
2020年1月,江苏省政府在动态优化调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的基础上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最终确定了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22.49%,比2013年增加了0.26%。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维持不变,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
此外,江苏还开展了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据悉,2017-2019年,根据《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315 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保厅)在全国率先启动县域生物多样性摸家底、促保护、定目标的行动。目前,全省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组织了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等共31个团队的240余名调查人员,共完成854条样线、701个样点、1828个样方的调查采样工作,累计投入3400余万元,完成了39个试点区域的调查,至2019年底基本完成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近期目标。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后续工作将重点围绕江苏特色的生态系统如长江干流流域、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滨海湿地、宜溧宁镇山区等开展物种补充调查,并开展物种数据库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江苏“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