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教训高铁霸座男 反被法律判刑 你怎么看?
男子见义勇为教训高铁霸座男,反被法律判刑,你怎么看?
最近,在北京开往天津的动车上,一位姓李的男子买了二等座,却非要坐一等座。这位男子在列车员过来劝告的时候,不仅不听从劝告,而且还进行耍赖霸座,成为了许多高铁霸座事件后又一次霸座。这时,乘客小刘比较冲动,进行了“见义勇为”,上来就给了这男子一耳光,外加一脚、两拳。原本以为这是大快人心的“见义勇为”,但小刘触犯了法律,最终因为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款6万元。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高铁霸座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道德上来讲,高铁霸座是一件很丢脸的行为,因为霸座侵占了公共资源,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不能在公共场合抽烟、大声说话等等。这些都是不道德的行为,但高铁霸座显然是一种更加恶劣的行为。可是即便如此,对于高铁霸座的行为,我们还是不能“私自处罚”,因为这是法律的事情。
那么,我们对于高铁霸座男是不是没有办法了?答案:是的。不过,我们可以让乘务员进行劝告。如果劝告无果的话,我们可以选择报警。到了下一站的时候,民警就会上到高铁,对霸座行为进行处理。如果还是耍赖的话,就会被民警强制带走。
如今随着我国的发展,法律也越来越完全。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高铁霸座的事情,我国也明确了高铁霸座的处罚。前段时间的高铁霸座,很多都被处罚了,有些拘役,有些进行罚款,更多的人是被铁路拉进黑名单,半年禁止乘坐高铁。这些处罚措施都是很想有效的,在高铁网络发达的今天,不能乘坐高铁将会很不方面。
这些高铁霸座行为一旦被处罚,“后遗症”并没有就此消除,而是往后每一次搭车都会受到特别照顾。可以说,这些耍赖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不仅给生活造成不便,而且周围的亲戚朋友的关系,肯定也有很大的影响,从此形同陌路也是可能的。
其实,对于乘客小刘这种“见义勇为”是不足取的,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个人的私刑不能代替法律,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的判决。很多网友说:这个判决虽然不合理,但却一点都不冤。虽然这件事有一种“侠义”精神,但侠义是旧时代,如今是新时代了。对于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