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
2021-01-05 09:10:02
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大连未满14周岁男孩杀害11岁女生的案件,可以说手段残忍,而事后该男孩的言论和表现更是让人倒吸一口冷气。该男孩不断地强调自己未满14周岁,显然是明知自己不负刑事责任而放任自己的杀人行为,可以说是个“小恶魔”了。由于我国刑法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就是14周岁,最终也只是收容教养,而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后,引发全社会关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的讨论。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的制定需要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近年,未成年人犯罪屡见报端,同时,未成年人心智成熟较信息闭塞时代要稍早一些。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或者在现有基础上加一些明确的附加条件。世界各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标准不一,实际参考价值有限,只有立足现阶段的国情,充分的调研,才能制定一个相对准确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和规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刑事责任最低年龄。
希望立法机关能够重视每一个个案的指导作用,全社会能够持续关注案件发生后续的工作衔接,使法律工作始终保持连续发展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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